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埔县三河坝文旅综合开发项目已由大埔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埔发改[2022]49号(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0-441422-47-01-108292)批准建设和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招标人为大埔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三河五丰段红船浮桥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为总长度148.30米,总桥面面积837.34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廊桥、吊桥和舟桥及平台等,廊桥长约40.5米,桥宽6米,局部平台宽9米;吊桥长11.3米;舟桥长约96.5米,通道宽6米,浮桥由13只舟体组成7个单元体;北岸设4条撤收系泊桩等。
2.2招标范围:项目设计、勘察、建安工程(按设计文件内容)的施工、设备材料询价、设备安装及试运行、验收、交工、竣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及工程结算定案的全过程监理与相关服务;
2.3监理服务费招标控制价:32.49万元 ;
2.4工程地点:大埔县三河镇五丰村;
2.5监理工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
2.6承包方式:以中标下浮率按实结算;
2.7中标人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项目承担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且至开标时间止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项目少于3个。
3.3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号)、《关于暂停招标文件对人员信息登记要求的通知》(梅市建函〔2021〕220号)的要求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信誉要求:自2021年1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以及不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良行为处罚期限内。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 号)执行。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网上邀请(资格后审):(提示:本项目在新的网上交易系统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请留意正确登录路径)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2 年5月22 日18:00时。
?网上下载:潜在投标人可登陆“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ggzyjyzx/)“交易中心一体化平台用户登录”进入“建设工程”该招标工程项目下载(具体操作指引详见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服务指南)。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2年5月24日8:3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2年5月24日8:3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6. 投标保证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在各媒体发布的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的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埔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 址:大埔县湖寮镇田家炳体育中心西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753-555990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湘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城大道400号增城低碳总部园新城创业中心15号楼1202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20-32149918
日期: 2022年4 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