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廖村村116地块商住楼项目施工监理2已由增发改投备[2019]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廖村村116地块商住楼项目施工监理2
2.1.2工程建设规模:116地块占地约25935.20平方米,为二类居住用地。总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
2.1.3工程建设地点:增城廖村村116地块。
2.1.4工程概算:项目总投资约182089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监理范围: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前期准备阶段、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包含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所有一切监理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各种工程变更及配合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及竣工决算。
2.2.3监理服务期限:(1)配合办理116地块施工证时间:按招标人要求;如委托人提前或者延后开工时间在一年内的,配合办理116地块施工证的月费用保持不变,总费用按实际配合时间进行计算。
(2)施工阶段:116地块计划开工日期2023 年 12 月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12 月 20 日,总工期为 1097 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委托人的书面通知为准。如委托人提前或者延后开工时间在一年内的,总工期未调整或延长期在90天内的情况下,施工阶段的监理总费用不变。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3最高投标限价:218.54972万元,超过视为废标。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④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⑤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⑥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国家下发”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月 日00时00分至2022年 月 日 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gz.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2年 月 日00时00分至2022年 月 日时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2.1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2.2开标时间:2022年 月 日 时 分。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4.4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ggzy.gz.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U盘的规定:时间为:2022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2年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电子U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U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 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gz.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贺工 联系电话:020-32881995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万达广场C2栋26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湘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32149918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城大道400号增城低碳总部园新城创业中心15号楼1202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万达广场C2栋26楼
联 系 人:贺工 电 话:020-3288199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2号建设局4楼
监管电话:020-32821156
2022年 月 日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 (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