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增城区农村供水改造工程(第二批)已由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增发改投批〔2022〕1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增城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比例不低于总投资的 20%,其余建设资金由业主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增城区农村供水改造工程(第二批)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
2.2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朱村街、荔城街、仙村镇和中新镇等5个镇街,总计39个农村。
2.3项目规模:项目供水管网改造范围包含增城区派潭镇、朱村街、荔城街、仙村镇和中新镇等5个镇街,对总计39个农村供水管网及5个片区的市政路供水主管等老旧配套设施进行升级改造。项目供水量约1.6万m³/d,铺设DN20-DN600管道约700公里,新建阀门井1870座、排气井400座、排泥井240座、加压泵站13座、集中式一体化供水站7套,破除并修复水泥路面(最终以施工图为准)。
2.4最高投标限价:655.192万元。
2.5检测和监测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为止。部分检测和监测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2.6招标内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等,水务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由委托人指定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项目、钢结构、钢管检测项目、市政道路及排水检测项目和建筑物基坑监测、管线基槽监测、建筑物沉降监测等,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项目。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和监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和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和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②在进行检测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③检测和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市水务监管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④包含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的各项验收及质量评定所必须的全部质量检测和监测工作并按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检测和监测成果报告。
⑤主要检测和监测内容:检测和监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项目、见证取样检测、市政道路及排水检测和建筑物基坑监测、管线基槽监测、建筑物沉降监测等(具体以实际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为准)。
2.7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8承包方式:该项目实行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检测参数满足质量监督部门验收要求、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组织实施工作、资料整理和备案。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验收标准,确保检测和监测项目及数量能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质量的验收和备案要求。合同价款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服务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计价和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相应资质:
3.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等),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招标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正式员工)。
3.5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提供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3.6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具有检测管理系统已经纳入《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并通过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备案验收。
3.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只接受不多于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须明确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5)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6)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单列的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投标说明
4.1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2本工程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4.3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具体可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活动安排,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
5.资格审查方式
5.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2当满足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详见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3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公示期为3个日历天,公示期间的最后1天应当为工作日,否则将公示期的最后1天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招标人进行资格评审结果公示时,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质、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公示。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内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6.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如有补充资料通过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7.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2022年10月19日00时00分至2022年11月08日09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7.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2年10月19日00时00分至2022年11月08日09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08日09时00分。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可不备案,只要系统显示已报名成功,并且在投标函中体现项目负责人即可);投标人核对并确认投标文件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且取得回执。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7.3开标时间为2022年11月08日09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 开标室。
7.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7.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投标登记手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办理手续,招标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8.投标文件解密
8.1投标人解密:投标人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的1个小时内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2招标人解密:招标人用打包电子招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8.3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不参与投标文件评审。
9.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异议受理电话:020-82622803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民乐路20号阳光国际大厦801房。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民乐路 20 号阳光国际大厦 801 房
邮 编:511399
联 系 人:列工
电 话:020-82622803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湘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城大道400号增城低碳总部园新城创业中心15号楼1202
邮 编:511300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20-32149918
项目监督部门: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电 话:020-82639502
2022年 月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合法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 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近二年(从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和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和监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和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 如有, 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 ; 如无,则填写“无”。)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为整个项目的牵头人(主办方),具体负责 (项目名称) 的 ,还负责管理的职责。若联合体成员方违约时,牵头人(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为整个项目的成员方,具体负责 (项目名称) 的 ,具体按合同要求。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非联合体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