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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贸增城三联村房地产开发(新建)项目西地块永久用电工程
来源: | 作者:湘成 | 发布时间: 2023-05-11 | 4406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105-440118-04-01-444048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创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对国贸增城三联村房地产开发(新建)项目西地块永久用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国贸增城三联村房地产开发(新建)项目西地块永久用电工程

项目代码:2105-440118-04-01-444048

二、招标单位:广州创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32838807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乡路93号海逸商务大厦15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湘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32149918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城大道400号增城低碳总部园新城创业中心15号楼1202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32821156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2号建设局4楼

三、建设地点:广州增城荔湖街增城大道三联路段北侧

四、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包括国贸增城三联村房地产开发(新建)项目整个西地块红线内及红线外变电站至本项目西地块开关房的高压业扩配合部分。总建面约39万㎡(含地下室),占地面积约8万㎡,主体共13栋。建筑物情况:1#-12#楼为33F高层住宅,其中1#、2#、11#、12#楼为一层地下室,3#-10#楼为两层地下室;13#楼为4F集中商业区及29层公寓,含两层地下室。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工期和最高投标限价:

2.1【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本项目施工图纸、审图意见书与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规定的所有内容(包含高低压变配电设备、材料供应及安装)及其他为实现合同目的所涉及的承包范围。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变电站至本项目的开关房线路及开关房管网、新建管廊、电缆沟、检查井、顶管、新增穿墙/楼板套管安装及封堵、原有管廊的疏通、电线电缆敷设、电缆头制作、光缆敷设、光缆保护套管、高压开关房内土建、开关房照明、防雷接地、标识标牌、开关房安、键、环、设备安装等一切业扩配套工程施工、验收内容。

2)公变/专变10KV高压进线部分、环网部分:由开关站/房出线至各变配电房之间的管廊、电线电缆敷设、高压桥架安装、桥架穿越墙体的开孔及封堵、电缆头驳接、光缆敷设及安装、光缆/光纤保护管、新增穿墙/楼板套管安装及封堵、防雷等一切配套施工、验收内容。

3)变配电部分:各变配电房内高压柜出线至变压器、变压器出线至各低压配电房(设备);以上高压柜出线端至低压柜本体安装之间所有的高低压柜体安装、变压器安装及之间电线电缆/母线槽回路敷设和安装、桥架安装、电缆头制作、配电房设备基础、配电房照明、防雷接地、新增穿墙/楼板套管安装及封堵、进出变配电房机电管线留洞及封堵、标示标牌、配电房安、键、环及其一切配套检验调试、验收等工作内容。  

4)低压表前配电部分:由各公用配电房内低压柜出线端至各楼栋电表箱间的电线电缆敷设、母线槽安装、线槽/桥架安装、桥架穿越墙体的开孔及封堵、电表箱箱体安装、电缆头制作、新增穿墙/楼板套管安装及封堵、进出变配电房机电管线留洞及封堵、配电管线接地、穿越隔墙楼板的防火封堵、桥架或母线槽的防水坎、电表安装、标识标牌及其一切配套检验调试等工作内容。

5)集中抄表系统满足供电部门验收要求的一切内容;供电局集抄系统所需的网络信号覆盖、防雷接地,及其一切配套检验调试等工作内容。

6)开关房/开闭所、高低压电房的附属设施安装,电房内标示、防火工具及地面防静电漆、警戒线等配套设施、电房内所有设备基础(含砼和砖砌基础)、电缆沟砌筑、电缆沟盖板、百叶窗、电房门外挂锁、电房回填、电表房门双头外挂锁(包含但不限于清单项目描述等工作内容),配电房照明、穿墙套管、封堵、防雷接地系统、安、建、环、电缆敷设、电缆头驳接确保符合验收规范的一切内容。

7)配电房电力设施号牌、标示牌、绝缘漆、胶垫、操作工具等配套工程。进入室内的最后一级井道的防水封堵、防水措施以及不需使用的预留外电进线使用的套管封堵、所有开关房/开闭所、高低压电房门安装、地面找平,挡水坎、挡鼠板设置。  

8)发电机柜出线部分至低压柜(含低压柜)间的线缆、母线槽、线槽;发电车接入柜至低压柜(含低压柜)间的线缆、母线槽、线槽等。

9)由配电房至充电桩电表箱间的桥架、桥架穿越墙体的开孔及封堵、电线电缆、电表箱箱安装、防雷接地、标识标牌及其一切配套检验调试等内容;充电桩电表箱至车位桥架安装、防雷接地、标识标牌及其一切满足供电部门验收等内容。

10)由专变低压柜至1-12#楼底部商业集中电表箱的电线电缆敷设(该部分桥架由总承包单位安装)、底部商业集中电表箱安装(商业电表箱甲供)、电缆头制作、标识标牌及其一切配套检验调试等工作内容。

11)由专变低压柜至13#楼商业集中电表箱及13#塔楼电表箱的电线电缆敷设/母线槽回路敷设和安装、桥架安装、桥架穿越墙体的开孔及封堵、集中电表箱安装(电表箱甲供)、电缆头制作、标识标牌及其一切配套检验调试等工作内容,配电管线接地、新增穿墙/楼板套管安装及封堵、进出变配电房机电管线留洞及封堵、桥架或母线槽的防水坎等。

12)本工程全部项目必须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合格并供电,包括与永久用电设计单位的沟通与协调、跟进项目用电总规、方案及优化、深化图纸对当地供电部门的手续办理及审批、报装、永久用电的施工及其一切满足供电部门的手续办理、施工、设备安装、验收、送电,配合完成发包人第三方评估、竣工验收、交付验收、整改维修及交付工作。 

13)项目分批进行竣工验收备案,每批竣工验收,需要配合完成该批次楼栋所有永久用电部分按审批通过图纸施工完成,并完成竣工验收通电、要求,并配合完成所有竣工验收备案所需的一切内容(竣工验收备案前,需要提前配合完成所有低压部分施工,并接通临时用电(包含临时电缆敷设),配合精装、公共区照明、应急照明、消防、电梯、智能化等各专业工程的调试、验收。

2.2【最高投标限价】:46,818,512.88元。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3      日至202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          分;

截止时间:2023年          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            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两项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以上。

②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格。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项目负责人使用有效期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再上传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上传件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5. 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需具备电力类或机电类或电气类相

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一)、投标人声明(二)、投标人声明(三)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一)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 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国家下发)”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创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32838807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乡路93号海逸商务大厦15楼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贿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招标人:广州创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湘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    月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一)

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投标申请人声明(二)

关于投标过程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的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本公司保证在投标过程中不出现以下情形: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2处以上错漏一致的;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企业或者同一人编制的;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

八、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九、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反担保的;

十、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用技术的除外;

十一、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如果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愿意接受评标委员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围标串标行为的认定,并自愿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

1、取消投标、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资格;

2、由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3、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参与增城区财政资金建设工程的投标;

4、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在增城区承接工程或者执业;

5、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进行公告;

6、报增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请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7、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企业公章)


投标申请人声明(三)

关于遵守招标文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若成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我公司将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下列要求:

1、订立合同: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限期内与招标人订立施工承包合同。

2、施工现场技术和管理人员:

(1)投标承诺及派驻现场的项目管理架构中全部技术和管理人员均为我公司员工;

(2)根据本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适当设置的项目管理架构,委派的技术和管理人员的数量、资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均满足本工程建设实施要求;

(3)在收到发包人进场通知的3天内,所有技术和管理人员全部到位,进入现场办公,不得兼职或者擅自离岗;

(4)若因技术或管理人员未按投标承诺的人员和时间到位、或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达不到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或投标文件的承诺、或工作态度存在严重不足,不适应现场工作需要,我公司愿按发包人要求撤换不合格人员,并保证后任人员的资质、资历、业绩及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前任人员的水平。

3、工期:保证尽一切力量确保投标承诺的工期。本公司充分了解和预计在施工过程中,本项目可能会存在比正常项目更多的阻碍工期的情况出现,保证不因自身原因导致实际工期超过合同竣工时间。

4、材料、设备:保证准备并供应充足的材料设备,按投标承诺的时间全部按时到位。不因任何材料、设备因素阻碍工期而影响投标承诺的竣工日期。

5、质量、安全:保证实现本工程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工程质量、安全目标计划,且按增城区有关文件及本工程招标文件文明施工管理方案中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管理。

6、不发生出借资质、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7、不拖欠或克扣劳务人员工资,不拖欠材料、设备价款、分包合同工程款(如有分包工程)。

二、如不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

1、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解除合同;

2、由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3、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参与增城区财政资金建设工程的投标;

4、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在增城区承接工程或者执业;

5、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进行公告;

6、报增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请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7、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企业公章)


 

附件二

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姓名

岗位

职称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1


技术负责人



2


质量员



3


施工员



4


材料员



5


资料员



注:1、“岗位”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指挥长、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土建工程师、机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装饰装修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工程师、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
  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
  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