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5年度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建)已由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增发改投批〔2024〕1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增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广州市增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朱村村、南岗村横塱村、山角村和山田村o
2.2项目规模:建设面积约110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及其他工程等等。
(一)田块整治工程:主要包括土地平整面积36.03 亩。(二)灌溉与排水工程:主要包括整修泵站1 座;整修渠道7.137km,其中整修灌排渠4.993km,渠道修复1.834km,整修暗渠0.31km;渠道横撑梁239 根,人行盖板90 座,农机过沟渠桥板24 座,生物通道41 处,过路方涵28 座,新修节制闸1 座。(三)田间道路工程:主要包括整修生产路1.619km,田间道1.466km,回车场1 处,会车道8处,田间道连接段24 处。(四)农田地力提升工程:主要包括实施土壤培肥276.16 亩(含土地平整面积36.03 亩),主要为施用有机肥136.31 吨;土壤酸化治理92.40 亩,施用土壤调理剂4.62 吨。根据关于印发《2022 年增城区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增农函〔2022〕192 号)项目区全范围实施过秸秆还田,同时争取冬种绿肥、水稻侧深施肥等相关财政资金项目,提升耕地地力质量。(五)农田输配电工程:主要包括电杆迁移、恢复13 根。(六)其他工程:修建竣工公示牌1 座,不锈钢宣传栏1 座,标识牌41 块,标识牌路桩22座,水尺20 把,施工仓库50㎡,施工工棚100㎡。
2.3最高投标限价:606.565979万元。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建设面积约110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及其他工程等等。(一)田块整治工程:主要包括土地平整面积36.03 亩。(二)灌溉与排水工程:主要包括整修泵站1 座;整修渠道7.137km,其中整修灌排渠4.993km,渠道修复1.834km,整修暗渠0.31km;渠道横撑梁239 根,人行盖板90 座,农机过沟渠桥板24 座,生物通道41 处,过路方涵28 座,新修节制闸1 座。(三)田间道路工程:主要包括整修生产路1.619km,田间道1.466km,回车场1 处,会车道8处,田间道连接段24 处。(四)农田地力提升工程:主要包括实施土壤培肥276.16 亩(含土地平整面积36.03 亩),主要为施用有机肥136.31 吨;土壤酸化治理92.40 亩,施用土壤调理剂4.62 吨。根据关于印发《2022 年增城区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增农函〔2022〕192 号)项目区全范围实施过秸秆还田,同时争取冬种绿肥、水稻侧深施肥等相关财政资金项目,提升耕地地力质量。(五)农田输配电工程:主要包括电杆迁移、恢复13 根。(六)其他工程:修建竣工公示牌1 座,不锈钢宣传栏1 座,标识牌41 块,标识牌路桩22座,水尺20 把,施工仓库50㎡,施工工棚100㎡。(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及其他工程等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注:划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是否允许兼中;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
2.7承包方式:总价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总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的要求设置。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注:(1)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5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注:业绩要求需符合《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穗建规字〔2023〕12号)的规定,若无业绩要求,下列业绩要求的内容由招标人自行删除)
投标人自年_月_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为万或以上的农田建设项目,或者(列举技术指标参数)。(如:面积为以上的农田建设项目)(注:合同金额或者相关技术指标参数应当与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类似业绩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一并进行公示。
注:①类似工程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②类似业绩证明的信息须明确显示该业绩项目名称、中标价、规模等信息。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须另提供可证明的其他资料。
③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以上资料未载明合同金额的,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合同金额为准。
3.6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7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料员、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1个月内(2025年9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3.1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
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4.3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
4.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澄清、修改、补充,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答疑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5.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年月日时分,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5.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5.5投标人应自行检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中的企业基础信息扫描件(包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等),评标委员会对上述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如因投标单位资料缺失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前,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登记应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关于企业信息登记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8.1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8.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8.3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道富力路10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新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20-32149918/18988943961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城大道400号增城低碳总部园新城创业中心15号楼1202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020-82636982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