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黄埔区庙头村旧村改造项目开发建设复建区首开区设计第三方技术顾问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招标人为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庙头股份经济联合社,对黄埔区庙头村旧村改造项目开发建设复建区首开区设计第三方技术顾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黄埔区庙头村旧村改造项目开发建设复建区首开区设计第三方技术顾问服务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庙头股份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徐女土 联系电话:020-82222757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电厂西路50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湘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32149918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城大道400号增城低碳总部园新城创业中心15号楼1202房
招标监督机构:黄埔区穗东街庙头股份经联社事务监督委员会
联系电话:020-82173092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电厂西路50号
三、工程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庙头村
四、工程概况:复建区首开区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约613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共计约89786平方米。(最终以政府部门批复建筑面积为准)
五、招标控制价:80.8074万元
六、资金来源:村集体资金
七、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1、本招标项目划分 1 个标段。
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复建区首开区标段范围内建设过程中全部工程(含专业工程)、设计过程(包含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或总平面规划设计阶段、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过程设计变更阶段)等各设计阶段提供全过程的设计咨询服务,并全面配合招标人进行设计管理工作,对施工过程中所遇技术问题给出专业意见;
2、辅助招标人与其他方展开的与本咨询成果有关的协调谈判工作。
八、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
1.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2023年07月14日至2023年07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注:投标登记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2.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地点:广东湘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增城区新城大道400号增城低碳总部园新城创业中心15号楼1202房)。
3.办理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如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①《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份;(投标人可在代理机构公司网站http://www.gzxcgczx.com/,新闻资讯>资料下载专栏下载并填写)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仅限授权代表投标登记的)原件一份;
③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一份;
④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4.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由收款机构开具凭证。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3)或(2)(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3)具备城乡规划编制资质。
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近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
4.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6.信誉要求:
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国家下发)”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7.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属于本旧村改造项目设计第三方技术顾问服务中被审查的单位(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4条内容进行评审)。如属于本项目被审查的单位情形的,则不通过资格审查。
十、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08月04日0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4日10时00分。
2、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08月04日10时00分。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或补充公告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4、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广东湘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增城区新城大道400号增城低碳总部园新城创业中心15号楼1202房)。
5、投标文件递交形式:纸质文件递交。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本项目不设投标补偿费。
十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少于20天。
十四、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十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黄埔区穗东街庙头股份经联社事务监督委员会署名投诉 。
十六、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黄埔区农村集体三资云平台(网址:https://3z.hp.gov.cn/)、广东湘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gzxcgczx.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如需对本公告进行修改、补充,将在广东湘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湘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单位(盖章):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庙头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单位(盖章):广东湘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07月13日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本公司就参加黄埔区庙头村旧村改造项目开发建设复建区首开区设计第三方技术顾问服务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1.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2.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3.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4.本公司属于本旧村改造项目设计第三方技术顾问服务中被审查的单位: 。(注:本条由投标人填写,如有与本工程勘察单位、设计单位、规划编制单位、方案编制单位等属于本旧村改造项目设计第三方技术顾问服务中被审查的单位情形的,投标单位须如实填写;如无,则填“否”。)
5.我司保证为本项目所提供的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全部责任均由我司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