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Announcement details
大埔县智慧停车场项目(二)(停车泊位智慧化改造及立体车库)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 作者:招标代理部 | 发布时间: 2022-07-30 | 4241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XC2022009

项目名称:大埔县智慧停车场项目(二)(停车泊位智慧化改造及立体车库)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1,138,003.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大埔县智慧停车场项目(二)(停车泊位智慧化改造及立体车库)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1,138,003.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机械立体停车设备大埔县智慧停车场项目(二)(停车泊位智慧化改造及立体车库)设备采购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31,138,003.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埔县智慧停车场项目(二)(停车泊位智慧化改造及立体车库)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且分包中中小企业达到40.0%。中标单位如不是中小(小微)企业的,中标人须承诺预留该采购包合同金额比例不低于40%的份额给中小型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注: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的所有货物均由中小企业生产,视同符合上述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埔县智慧停车场项目(二)(停车泊位智慧化改造及立体车库)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或机械立体停车库设备制造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许可子项目: 机械式停车设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7月30日  2022年08月0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8月2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新城大道400号增城低碳总部园新城创业中心15号楼120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埔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大埔县湖寮镇内环西路1号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方式:0753-5531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湘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城大道400号增城低碳总部园新城创业中心15号楼1202

联系方式:020-32149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桂芬

电  话:020-32149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