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宁西街工业园(南区)扩区项目土方平整工程勘察设计。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增城区宁西工业园。
1.1.3 设计范围:本次招标宁西街工业园(南区)扩区项目土方平整工程勘察设计,本项目包括场地平整、边坡支护、整体挖方、填方、余泥外运、设挡土墙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设计任务书,最终以相关政府部门审查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为准。
1.1.4 专业内容: R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R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
□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R土石方工程、R边坡防护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穗增发改函[2022]1134号。
1.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1.7 建设规模:宁西工业园江铜地块位于宁西工业园,地块西低东高,地块北侧紧接在建纵一路,西侧紧接在建纵二路,东侧及南侧现状为山林。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整体占地约95567㎡,其中:场地平整面积约81980㎡,边坡支护占地约13587㎡;整体挖方453153m³,填方57650m³,余泥外运395493m³(运距按15km计);涉及高边坡防护共设挡土墙约702米,高度为4.5~15米。项目总投资约4955.69万元,其中建安费约4220.46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相关规定及设计要求。
1.1.9 招标范围:R工程勘察(R岩土工程勘察、R工程测量、R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R方案修改、R初步设计及概算、R施工图报建及施工图设计、R编制施工图预算、R现场服务、R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等。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注:①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
④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2.4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或路桥或道路或排水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从事市政或路桥或道路或排水专业(含相近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或以上,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1.2.6 申请人委派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广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gz.gov.cn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
投标申请人自 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
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 )。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联合体不超过2名并以具备第1.2.3条第(1)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为牵头人,设计任务必须由牵头人独立完成,勘察任务必须由联合体投标成员的勘察单位独立完成,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3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3.1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2年8月2 日00时00分至2022年8月22日10时00分。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1.3.2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1.3.3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间:2022年8月2日00时00分至2022年8月22日10时00分,投标人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2年8月2日00时00分
截止时间:2022年8月22日10时00分;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系统帮助-【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电子招投标操作手册(无纸化)。
(3)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2年8月22日9时45分至2022年8月22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03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
(5)采用电子开标,在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时间:2022年8月22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03开标室。(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1.3.4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凭以下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投标文件,具体资料如下:
(1)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
备注: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余资料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资料中“投标人”、“投标申请人”、“投标人名称”等此类位置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XXX (成)XXX 】。
1.3.5 申请人投标登记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182.67万元(最终以财政评审机构的审核意见为准)。投标人报价不
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1.4.1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40.47万元。投标人在附录5中对应的工程设计费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工程设计费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0~20%计算。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设计费最终结算以广州市增城区财政评审机构或招标人有关部门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准。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2.20万元。投标人在附录5中对应的工程勘察费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1)工程测量费的各项费用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0~20%计算。工程测量费的各项费用仅作为分期付款的依据,最终按实际完成工作量和合同所述的取费标准结算,并以广州市增城区财政评审机构或招标人有关部门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准。
(2)工程物探费的各项费用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0~20%计算。工程物探费的各项费用仅作为分期付款的依据,最终按实际完成工作量和合同所述的取费标准结算,并以广州市增城区财政评审机构或招标人有关部门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准。
(3)岩土工程勘察费用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0~20%计算。工岩土工程勘察费的各项费用仅作为分期付款的依据,最终按实际完成工作量和合同所述的取费标准结算,并以广州市增城区财政评审机构或招标人有关部门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准。
1.4.2 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R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 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5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5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 25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不需要 。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6.5 有关招投标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6.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宁西街道办事处
电话:020- 32198122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镇前街25号
1.6.7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1.6.8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宁西街道办事处
1.7.2邮政编码、地址:511300、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镇前街25号
1.7.3 联系人:蒋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32198122
1.7.5 传真号码:/
1.7.6 电子邮箱:/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东湘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511300、广州市增城区新城大道400号增城低碳总部园新城创业中心15号楼1202
1.8.3 联系人:陈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020-32149918
1.8.5 传真号码:/
1.8.6 电子邮箱:xiangcheng9918@163.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
1.9.2 邮政编码、地址:511300、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
1.9.3 电话(手机)号码:020-82622131
1.9.4 传真号码:020-82622131
1.9.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1300、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2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32821156
1.10.4 传真号码:020-32821156
1.10.5 网址:/